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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2013-11-08 09:03  

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川委群办发〔201312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党组),省属高等学校党委,省委各督导组:

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当前,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正在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陆续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后基层党组织将组织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为了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张高丽同志出席指导四川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王东明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梳理、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处室内部、单位内部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党组织和行政负责同志要带头谈,既讲自己的问题,又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

二、严格进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的重点对象是,省直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处长,成都市直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处长,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内设部门的处长和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省属高等学校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这些同志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查反思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一风一风地找,深挖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逐一对照检查,明确整改重点。

三、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讲情面、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党组织和行政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自我批评要揭短亮丑,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批评他人要开宗明义,不放“礼炮”、“哑炮”和“空炮”。要坚持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夸大也不缩小,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四、坚持边查边改。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着力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好党组织和行政负责同志的带头作用,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进行点评。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要把组织召开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筹兼顾,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每个党员受到教育、受到警醒。

 

 中共四川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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