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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高等职业教育不一样的价值
2015-11-19 22:51  
  2012年7月12日,由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麦可思研究院联合编写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国家版首次发布。这是高职院校办学者、管理者与教学者梳理过去、厘清现状、展望未来的一种努力与尝试。这份报告结合高职院校的大量实例与第三方机构的调查数据,呈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经过快速发展的12年后的人才培养质量现状。报告同时昭示,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具有独特的价值,高职院校具有不可替代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类型教育的改革探索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产生的高等教育新类型。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横跨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大领域,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举旗起步到法律地位确认(1980-1998年)。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地方应用型人才严重匮乏和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问题,部分中心城市举办了一批以“收费、走读、不包分配”为主要特点的地方短期职业大学,率先打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旗帜。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改变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的状况。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即后来被统称为“三改一补”的基本方针,拓展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明确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职院校教育,“高职院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职院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进一步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职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第二阶段:从规模扩张到发展方向定位(1999-2005年)。世纪之交,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加快转型,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需求和高等教育资源供给的矛盾日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校扩招的主力军,招生规模连年增长。

  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高职院校必须坚持的办学方针和培养目标,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2005年,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第三阶段:从示范引领到全面质量提升(2006-2011年)。2006年,《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联袂颁布,标志着国家高职教育政策在强化特色、加快改革、提高质量方面的重点引导。在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历史新高的双重压力下,高等职业教育显示出其特有的生机活力,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提高。

  2011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教育部先后发布《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实施全国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以点带面,普遍提高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全面质量提升的历史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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