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专题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建知识 | 辉煌成就 | 党员风采 | 十年经验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党代会专题网站>>党建知识>>正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
2018-06-22 11:38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上一条:中国共产党章程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2018 ju999.net . 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青路口 邮政编码:611830